民丰特纸: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2 12: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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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颜如寿先生、独立董事

王红雯女士、独立董事施忠林先生、董事陶毅铭先生和董事郑伟明先生五人组成,

独立董事颜如寿先生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

内控制度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

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对公司编制

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慎的核查,认为公司财务体系运行稳健,

符合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体如下:

1、2015年3月召开两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201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

绩等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重点就会计报表中重大变动项目的

原因听取了会计师的分析,并对事务所201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及评价,形成

会议记录,并就内控自评报告进行审议。

2、2015年4月召开会议,审议核准公司出具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3、2015年8月召开会议,就201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资产变化分析,财

务状况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4、2015年10月召开会议,审议核准公司出具201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外部监管的各项要求,

将内部审计计划、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具体实施的有效性作为年度工作

重点。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内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严

格按照计划落实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及建议。同时,

审计委员会还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对公司审计部工作进行评价,未发

现审计部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差错和重大问题。

(二)协调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期间,审计委员会会同独立董事在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进场前召开了“关于年报工作第一次沟通会”,就年度审计工作总体计

划、 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及其他重大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在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召开了“关于年报工作

第二次沟通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本情况、重大会计及内控问题、管理

建议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在年度审计委员会上就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意

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保证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并提出续聘建议

2015年度,通过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了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该事务所参与年审工

作的相关人员具备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

应有的关注及职业谨慎性,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审

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下一年度的

审计工作。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

作用,督查公司落实相关要求,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强化对内

控制度执行的监督,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五)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5年度,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领导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以及审计部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和开展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

年度报告,重点关注了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行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六)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015年度,对于所涉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审计委员会提前与相关人员进

行了沟通了解,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性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严格依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充

分利用专业知识,认真履职,在公司审计工作、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

2016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颜如寿_____ 王红雯_____ 施忠林____

陶毅铭_____ 郑伟明_____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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