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7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2017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5 年度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经 201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利用不
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
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
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
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自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15 年度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委托理 委托 实际 是否 计提 是
委托理 委托理 实际 是否
受托 财金额 理财 报酬确定方 收回 经过 减值 否
财产品 财起始 获得 关联
人 (万 终止 式 本金 法定 准备 涉
类型 日期 收益 交易
元) 日期 金额 程序 金额 诉
工商 工银货 2015-8
1,000 红利再投资 是 0 否 否
银行 币基金 -11
工商 工银货 2015-8
1,000 红利再投资 是 0 否 否
银行 币基金 -13
工商 工银货 2015-8
1,000 红利再投资 是 0 否 否
银行 币基金 -18
工商 工银货 2015-8
1,000 红利再投资 是 0 否 否
银行 币基金 -18
工商 工银货 2015-8
1,000 红利再投资 是 0 否 否
银行 币基金 -19
工商 工银货 2015-1
4,000 红利再投资 是 0 否 否
银行 币基金 2-24
工商 工银货 2015-1
5,000 红利再投资 是 0 否 否
银行 币基金 2-29
中国 中银保 2015-9 2016- 到期回收本
4,000 是 0 否 否
银行 本理财 -30 3-31 息(3.4%/年)
1/3
中国 中银保 2015-1 2016- 到期回收本
2,000 是 0 否 否
银行 本理财 0-21 3-31 息(3.4%/年)
兴业金 2015-9
4,000 每月计息 是 0 否 否
兴业 雪球- -29
30.08
银行 优先2 2015-1
1,000 每月计息 是 0 否 否
号 0-20
合计 / 25,000 / / / 30.08 / 0 / /
二、2016-2017 年度委托理财情况说明
(一)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
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型基金、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
品。
1、委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审慎选择受托方,指定
其进行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3 亿元。
3、委托理财实施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投资方式: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期限短的货币型基金、
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风险可控类银行
理财产品或信托理财产品。
5、委托理财协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实施,包括但
不限于对受托方的审慎评估,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和金额的确定,资金的
调拨及理财业务合同和协议的签署等事宜,授权期限与委托理财实施期一致。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
(三)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安全性高的短
期理财产品投资,将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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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日常资金周转需求。
2、通过进行适度稳健的资金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
(四)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处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未构成关联交易,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1、公司将组成工作小组,根据金融形势和公司闲置资金的情况适时适量地
开展投资活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
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的产品投资及收益
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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