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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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7 证券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6-22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28 号”《关于核准湖南电

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广传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1,606,459 股新股,发

行价格每股 13.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5,297,189,194.2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73,068,669.6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3〕2-23 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制定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以及《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用于“建设下一代广播

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等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利用募集资金量

号 实施主体

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

1 湖南有线 3,727,329,200.00 3,727,329,200.00

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电广传媒 1,569,860,000.00 1,345,739,469.61

合计 5,297,189,200.00 5,073,068,669.61

二、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15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董

事会同意“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营升级改造项目”以暂时闲置

的 20.30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 20.30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最

大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运

营升级改造项目”暂时闲置的 17.35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

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

度。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7.35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7.35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最大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以“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实现全业务

运营升级改造项目”暂时闲置的 17.35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施卫东、廖陆凯核查后认为:

电广传媒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7.35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电广传媒董

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

资金净额的 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证券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兹同意电广传媒以暂时闲置的 17.35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

不超过 12 个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意见。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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