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3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
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
关财务会计法规进行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2015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成果。
三、 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
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在公司经营的采
购、生产、销售等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
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
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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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四、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福建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
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认同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2016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所需,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公司及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
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行为有助于解决各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
求,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等担保内容及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六、关于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15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江西川安管业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15年度与江西川安管业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安管业”)发生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日常关联
交易,刘荣旋先生、肖仁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公司与川安管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914,707.86元。公司与川安管业的日常
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业务合作可以利用各自技术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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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川
安管业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公允定价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
3、公司在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经过了公司决策
部门的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并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不构成损害。
七、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16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
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
动开展的需要;董事会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股份公司的
根本利益,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
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度被聘为我公司财务会计审
计机构,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该会计师事务所作风严谨,公正执业,勤勉高
效地完成了审计事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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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邱晓华: .
林 燕: .
陈岱松: .
时间: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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