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股份: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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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

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

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15 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5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投资建设公司 C6 号厂房及模组一体机生产线、背光灯条生产线

项目议案》;

(2)《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广州同艺照明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广东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相关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2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2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2015

年2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1)《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 C6 号厂房及模组一体机生产线、背光灯条生产线项目追加投

资的议案》;

(8)《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4、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青岛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6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设立子公司暨投资建设京津冀地区汽车项目的议案》;

(3)《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毅昌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8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关于为孙公司青岛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拟出让部分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刊登于2015年12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5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

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事项进

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并一致审议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经营。公

司的各项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三会运作规范,且为了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一直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

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认为公司能严格

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一整套健

全的财务制度,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致力于不断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现行的

制度较为完整、合理、有效,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价格公允,

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

意见: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

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

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

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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