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宁
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八菱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对八菱科技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八菱科技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
况,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并重点
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
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
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
通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
八菱科技填写的《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八菱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
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金亚平 李 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