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16—027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2015 年 3 月 15 日,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泰胜风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及有关协议;同日,
公司与窦建荣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意向协议》(以
下简称“意向协议”);
2015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并就配套
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变更;同日,公司与窦建荣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
议案。
201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的议案》,主要对过渡期损益安排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同日公司与窦建荣签署
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15 年 11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出具了《关于核准上海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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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窦建荣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2464 号)。据此,公司向自然人窦建荣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人民币 4000 万元购买南通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岛海工”)49%股权,向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泰胜风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向窦建荣支付了现金对价;2015 年 12 月 4 日,
蓝岛海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其股东由公司及窦建荣变更为公司一方,交易
资产交割完成。
201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向窦建荣发行的股份完成发行上市;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向泰胜风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的股份完成发行上市。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
根据意向协议,窦建荣承诺蓝岛海工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预测净利
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以下涉及承诺净利润的均参照
此计算依据)分别为 5,000 万元、6,000 万元、7,200 万元。
2、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意向协议,若蓝岛海工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现的当
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窦建荣将以其在本次
资产重组中获得的股份承担股份补偿义务。对于股份补偿部分,公司有权以 1
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
各期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补偿股份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
润)÷承诺年度内各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总和×窦建荣本次认购股份总数-已补
偿股份数。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补偿股份数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小于 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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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窦建荣应补偿的股份总数以其通过本次收购所认购的泰胜风能股份总数
(包括送股或转增的股份)为限。
若泰胜风能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
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果窦建荣违反锁定期安排,或者由于其持有的在本次收购中认购的公司
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由于窦建荣
对其持有的在本次收购中认购的公司股份进行处分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
以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补偿义务的,其应就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或其他
方式进行足额补偿。
三、2015 年度蓝岛海工净利润实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南通蓝岛海洋工程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16)第 2123
号),2015 年度,蓝岛海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 预测净利润 实现金额 未实现金额 完成率
2015 年度 50,000,000.00 40,953,458.96 9,046,541.04 81.91%
说明:蓝岛海工 2015 年净利润金额为 41,190,502.38 元,非经常性损益
237,043.42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为 40,953,458.96 元。
2015 年度,交易对方窦建荣关于蓝岛海工的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未完成。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
蓝岛海工 2015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个别海上风
电项目产品延迟交货,导致已完工产品未能确认收入。
五、公司后续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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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补偿股份的议案》,并决定提交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根据意向协议的有关约定,审议股份补偿方案,实行对公司股东
的补偿,履行对股东补偿的承诺。
详情请参阅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实
施业绩承诺补偿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泰胜风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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