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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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6-028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以往

的实际情况,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16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000万元,其中:向关

联方采购金额约为7,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约为6,500万元。

单位:万元

预计 2016 年 2015 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金额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

7,500.00 4,427.73 0.75%

公司及其子公司

采购原材料

小计 7,500.00 4,427.73 0.75%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

6,000.00 609.77 0.09%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

500.00 312.05 0.04%

公司及其子公司

小计 6,500.00 921.82 0.1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轴集团”)

注册资本:人民币 41,379.31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孟伟

注册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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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24239971-2

主营业务:轴承、轴承零部件、轴承专用工具、工装、设备、

机械设备、磨料、磨具、铸造、汽车零部件、机车零部件及相关产

业产品的制造和销售。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瓦轴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1.44

亿元,净资产为 16.29 亿元,净利润为 0.94 亿元。

2.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3,06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群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59 号文化大厦 19 层

组织机构代码:78480026-7

主营业务: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华锐风电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32.00

亿元,净资产为 42.73 亿元,净利润为-44.52 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

1.瓦轴集团是公司最终控制方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

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瓦轴集

团为公司关联方。

2.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邵阳同时担任华锐风电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华锐风电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关联方瓦轴集团、华锐风电具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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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发生的业务往来均基于合同约定执行,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公司将基于上述关联方的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其履约能力,规避违

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

方协定,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合作多年,公司与其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

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遵循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

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瓦轴集团、华锐风电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需。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

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

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

意本议案。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贾祎晶先生、王茂凯先生、

陆朝昌先生回避表决。

2.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就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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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取得独立董事事先认可。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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