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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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6-03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

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2015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

15:00至2016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

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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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

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

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6.《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7.《关于为香港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7项议案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特别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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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

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0日9时至15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

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4

2.投票简称:重工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重工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通过填写“委托价格”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委托价格1.00元代

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

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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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股东大会的议案与“委托价格”对应关系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对所有议案同一表决 100.00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00

议案 4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议案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5.00

议案 6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6.00

议案 7 《关于为香港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9.00

(3)通过填写“委托数量”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与“委托数量”对应关系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

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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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2 日 15:00--2016 年 5

月 13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

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拟为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

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 169 号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联系传真:0411-86852222

联 系 人:卫旭峰、白士卿、李宏哲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第 5 页 共 6 页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议案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 如下第一至九项议案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4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议案 6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为香港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9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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