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亚会 A 专审字(2016)0048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0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亚会 A 专审字(2016)0048 号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金刚石)管理
层编制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进行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豫金刚石 201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201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豫金刚石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豫金刚石管理层编制的《郑州华晶金刚石
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
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豫金刚石管理层编制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豫金刚石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1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使用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文杰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玉强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2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郑州华
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5
年1-12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71号文《关于核准郑州华晶金刚石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特定投资对象郭留希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120,2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82
元,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08,099,994.6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8,800,000.00元后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9,299,994.68元,于2015年6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扣除本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80,835.1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319,15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亚会A验字(2015)007号《验
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2015年1-12月份,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人民币319,647,834.16元,累计投入
金额人民币319,647,834.16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77,878,716.7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7,878,716.77元,无差异。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明细如下表:
3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 目 金 额
1. 募集资金总额 408,099,994.68
减:支付发行费用 10,780,835.15
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97,319,159.53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93,664,071.3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13,571,177.5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2,412,585.22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07,391.40
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77,878,716.77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
园路支行、交通银行郑州铁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定期存单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 1702020629200539254 募集资金专户 809.03
司郑州花园路支行
2 交通银行郑州铁道支行 411899991010003000665 募集资金专户 77,877,907.74
3 合计 77,878,716.77
4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1-12月份,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5年1-12月份,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先后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193,664,071.3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
换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亚会A专审字(2015)
052号鉴证报告。
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1-12月份,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件: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5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731.92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
31,964.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964.7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截止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末累计实现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向 额(1) 入金额
分变更) 总额 (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年产 3.5 亿米微米钻石线扩产 2016 年 3 月
否 28,501.00 28,501.00 20,723.52 20,723.52 72.71%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项目 31 日
补充流动资金 12,309.00 注 1 11,230.92 11,241.26 11,241.26 -- -- -- -- -- --
合计 -- 40,810.00 39,731.92 31,964.78 31,964.7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5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先后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9,366.41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已于 2015 年 7 月份
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不适用
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不适用
他情况
注 1: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原因是: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小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