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发起设立健康产业
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
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发起设立健康
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法人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健康产业并购基金,是
为了储备和培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标的,符合公司内生式增长与外延式并购相
结合的大健康发展战略,有助于推动公司进行产业整合,提升综合竞争力,对公
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关联法人佐
力集团共同发起设立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程序正当,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人共
同发起设立健康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黄轩珍 袁 彬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