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视通”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真视通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9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真视通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5年6月18
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78元。截至2015年6月24日,真视
通共募集资金25,5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97.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762.7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
第110ZC027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5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真视通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404.19万元。截至2015
年12月31日,真视通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404.19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404.1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
为11,424.16万元(包括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收入65.6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真视通依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真视通实际情况,
制定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该管理制度于2015年7月27日经真视通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真视通从2015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
年12月31日,真视通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
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浦发银行北京安外支行 91070154800005708 募集资金专户 138,700.74
北京银行阜裕支行 20000001343600006275762 募集资金专户 24,219,609.43
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 1101040160000263458 募集资金专户 262,232.78
合 计 24,620,542.95
1、上述存储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65.80万元,已扣除手续
费0.20万元。
2 、上表存储余额与前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1,424.16 万元相 差
8,962.11万元,系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2.2亿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4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七天通知存款余额2,462.11万元,
理财产品余额6,500.00万元。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762.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04.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04.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可
是否已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本年度 行性是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与承诺投入 预定可使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 实现的 否发生
目(含部 资总额 入金额 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预计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3)= 期 效益
(2)/(1) 化
(2)-(1)
多媒体信息系 2017 年 6
否 8,804.00 8,804.00 3,473.00 3,407.55 3,407.55 -65.45 98.12 0.00 是 否
统项目 月 30 日
生产监控与应
2017 年 6
急指挥系统项 否 7,456.00 7,456.00 2,874.50 2,682.64 2,682.64 -191.86 93.33 0.00 是 否
月 30 日
目
补充主营业务
发展所需的营 否 5,502.75 5,502.75 5,502.75 4,314.00 4,314.00 -1,188.75 78.40 不适用 0.00 是 否
运资金项目
合计 21,762.75 21,762.75 11,850.25 10,404.19 10,404.19 -1,446.06 87.80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根据 201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购置办公场所的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地点进行变更,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购置办公场所的实施地点由丰台区改为朝阳
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3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本公司使用不超过 2.2 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度不超过 1.4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七天通知存款 2,462.11 万元,
购买结构性存款 6,5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5年11月26日,公司以9,975万元(不含相关税费,具体税费承担将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竞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
号1号楼11层的办公用房一处,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自有资金4,975万
元。该事项系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购置办公场所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购置办公场所的实施地点由丰台区改为朝阳区。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竞得房产事项无需股东大会
审议。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较好的
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1.4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0.8亿元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投资对象均不包括
风险投资品种,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的一年内
有效,单个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七天通知存款2,462.11万
元,购买结构性存款6,500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使用及披露不规范的问题。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5年度真视通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慧红 娄家杭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