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8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永东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 9 位董事,现场实到 9 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赵惠芳、马长安、吴师斌和第三届独立董事木利
民、杨昌辉、张华平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
职。《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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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81,779.10 万元,营业成本 923,751.82
万元,较 2014 年度分别增长 4.05%和 3.85%,实现净利润 19,459.90 万元,
较 2014 年增长 43.3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7,039.34 万元,较
2014 年增长 21.43%。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5 年年度报告》和《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6]
005707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 2015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28,263,200.29 元 ,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提 取 10% 法 定 公 积 金
12,826,320.03 元后,扣除本年支付 2014 年股利 47,840,000 元,加上以
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46,136,997.63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413,733,877.89 元。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定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 47,84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784 万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股本 23,920
万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71,760 万股,此次资本公积转增金额不超过本报
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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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此次预案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发表了意见。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发表了肯定意见。
(《公司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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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
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度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26.20 亿元担保,此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二、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
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徽商银行、
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汇丰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平安
银行、杭州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渤海银行、
华夏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70 亿元。为便于银行借款具体业务
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贷款业
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抵押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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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上述
银行借款进行适当的调整。授信期限自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五、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
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公司拟续聘其为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与正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将同时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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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以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前
提。通过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 47,840 万股增至 71,760 万股。
此次转增后,根据相关规定,需及时进行章程修订。公司同时授权董事长
代表公司签署工商变更、章程修正案备案等相关文件。本次授权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6 个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7 号辉隆大
厦 19 楼会议室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九、 备查文件
(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的独立
意见;
(三) 中介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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