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决定
于2016年5月13日(周五)在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一楼马德里厅召开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13日(周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2日—2016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5月12日15:00至2016年5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6 日(周五)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
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 9009 号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一
楼马德里厅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5 月 6 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5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第
5、6、7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
票并予以披露。上述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分别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4、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6年4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资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
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
件),信函登记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以传真并电话确认后为准,
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9 日(周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5:3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 3
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
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1、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3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
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
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618 丹邦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
B.输入证券代码:362618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序号
1 《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2 《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 《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00
4 《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00
5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
6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7 《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8 总议案 100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
一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
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
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
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委托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E.确认委托完成。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6年5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 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
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珊洁、谭小珍
电话:0755-26511518、26981518
传真:0755-26981518-851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丹邦科技大楼三楼
邮编:518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丹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
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 《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7 《关于续聘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用“√” 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
托书打印和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