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6-018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
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五)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2 日
(六)出席对象:
1、凡 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本授权人不必为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七)会议地点:公司九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
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
7、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 8 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表决,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
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4 月 2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8:30-11:
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1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嘉
2、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3、传真号码:0757-87744984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
6
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
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
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
位公章。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6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盛路通
信(00244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附件三: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6”。
2、投票简称:“盛路投票”。
3 、 投 票 时 间 : 2016 年 5 月 18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盛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
对应的议案号为 100,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1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
议案 1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 1.01,1.02 元代表
议案 1 中子议案 1.0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
议案1 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议案3 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
议案4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5 5.00
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6年度
议案6 6.00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7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7.00
议案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00
议案9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下午3:00,结束时
间为2016年5月1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