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12: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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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控股

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或“保荐机构”)对软控股份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6日《关于核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2号),公司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祥禾泓安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健摄、李培祥、郑海若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423,257股,发行价格为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7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974,803.63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

额为589,097,196.3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432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

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项账户存储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956.7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8,945.40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2013)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

用专用账户。2015年6月29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软控股份有限 建设银行青岛经济技

37101988141051006093 594,571,280.00 0.00 已销户

公司 术开发区支行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额5,474,083.63元为尚未扣除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节余利息已转入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软控股份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6)第

SD03-0014号),认为软控股份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修订)》的规定。

七、国金证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软控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江岚 陈钟林

2016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909.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945.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58,945.4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进度(%)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资 项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入金额 入金额的差额 (4)=(2)/(1)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目 (2) 态日期 效益

变更) (3)=(2)-(1) [注] 化

补充流

否 58,909.72 58,909.72 58,909.72 58,945.40 58,945.40 -35.6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动资金

合 计 - 58,909.72 58,909.72 58,945.40 58,945.40 -35.6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5.68万元为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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