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6-080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誉衡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3日披露了《关
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的公告》。2016年4月20日,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预案,预案内容与预披露
一致。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恒世达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世达昌”)
提议理由: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 2015 年经营盈利情况和资本公
积余额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流动性。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 10 股 10 2.5 10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合计派息
183,201,862.50 元(含税),合计送股 732,807,450 股,合计资本公积金
分配总额 转增股本 732,807,450 股。
(注:“分配总额”所涉数据,是以截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总股本
732,807,450 股为基数进行的计算)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提示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能够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现
金分红比例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按该预案进行分配后,不会造
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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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7,017,772.44 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471,171,360.50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元 47,117,136.05 元后,公司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24,054,224.45 元,
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567,494,912.55 元,扣除当年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73,168,820 元,2015 年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918,380,317.00 元,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余额为 1,039,200,586.30 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送红股 1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公司本次转增金额为 732,807,450 元,未超过报告期末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
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
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可以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数量,有利于广大投
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
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一)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近6个月变动股数 目前持股数
1 国磊峰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000 1,260,000
除上述人员外,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恒世达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持股变动情况。
(二)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拟在未来 6 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吉满先生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其
控制的恒世达昌及其一致行动人 Yu He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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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衡国际投资有限公司)、Oriental Keystone Investment Corporation(健康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投赞成票。
(二)在本次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按照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登记,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732,807,450 股增加至 2,198,422,350 股,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按
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 2015 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 0.31 元/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1.55 元。
2、本次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授予的首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42.71 万股,占公司解锁前总股本的 1.56%。(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股
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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