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 2016-035
债券代码:128011 债券简称:汽模转债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
配方案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
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1,52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
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11,52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23,040,000
股。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4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4
月 29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4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17 胡津生
2 01*****499 常世平
3 01*****233 董书新
4 01*****030 赵文杰
5 01*****489 任伟
6 01*****898 尹宝茹
7 01*****988 张义生
8 00*****157 鲍建新
9 01*****045 王子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4 月 20 日至登记日: 2016 年
4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92,778,785 22.55% 92,778,785 185,557,570 22.55%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318,741,215 77.45% 318,741,215 637,482,430 77.45%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 411,520,000 100% 411,520,000 823,040,000 100%
七、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23,040,000 股摊薄计算,201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0 元。
八、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 77 号
咨询联系人: 任伟、孟宪坤
咨询电话:022-24895297
传真号码:022-24895279
九、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
件;
2、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