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6-038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及管理层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万元收购江苏燕宁公路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2013年5月名称变更为“江苏燕宁建设
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科能
源”)16.7%的股权;同意交科能源管理层王勤以不低于单位净资产的价格对交
科能源增资105.88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王勤占交科能源注册资本的15%(增
资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2013-017公告、2013-018公告。
二、王勤关于交科能源的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王勤签订的增资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增资扩股完成后,王勤继
续担任交科能源的总经理,负责目标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王勤承诺自增资
扩股经工商登记之日起在目标公司的服务期限不少于 5 年,并对交科能源经营业
绩作如下承诺:
设交科能源在 2013-2015 年实现累计净利润额为 A,
① 如 A<0 时,则王勤向苏交科或苏交科指定的第三方转让王勤所持交科能
源全部股权。转让价格: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准。转让时间:为交科能源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
② 如 0≤A<700 万元(弥补增资前亏损后)时,苏交科有权要求王勤向苏
交科或苏交科指定的第三方转让王勤所持交科能源 10%的股权(即交科能源总出
资额的 10%)。如苏交科要求王勤转让,则转让价格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审计
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准,转让时间:为交科能源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
一个月内。
③ 如 700 万元≤A<1400 万元(弥补增资前亏损后)时,维持各方股权比
例不变。
④ 如 A≥1400 万元(弥补增资前亏损后)时,苏交科承诺向特定对象转让
15%股权,使以王勤为主的管理层持股比例增至 30%(包括王勤不超过 5 人,具
体对象和其股权比例需经交科能源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转让时间:为交
科能源 2013-2015 年期间内累计净利润实际达到 1400 万元的会计年度(以审计
报告为准)后,并在审计报告出具后一个月内。转让价格:为交科能源 2013-2015
年期间内累计净利润实际达到 1400 万元的会计年度(以审计报告为准),转让价
格以该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准。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交科能源 2011 年度审计报
告、2012 年度审计报告,交科能源增资前亏损 33.88 万元;根据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交科能源 2013 年度审计报告、2014 年度审计报告、
2015 年度审计报告,交科能源 2013-2015 年经审计后的累计净利润为 848.64 万
元。综上,交科能源 2013-2015 年累计实现净利润(弥补增资前亏损后)814.76
万元,根据上述增资协议约定,维持交科能源各方股权比例不变。
四、备查文件。
交科能源 2011 年度-2015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