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16: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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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业绩补偿及股权质押协议》,我们认为公司签署该协议有利于公司

本次交易的顺利完成,有利于担保相关业绩承诺方履行其向本公司应予承担的业

绩承诺及补偿义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及

股权质押协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建平

倪浩嫣

赵 耀

山东金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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