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6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以本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559,4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5,174,800.00元万元(含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审计, 201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162,225.01元, 扣除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以及2015年已分配现金股利,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373,499,284.99元。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公司2015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5年末总股本559,44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5,174,800.00元。2015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同意以
2015年末总股本559,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174,800.00元。
2、独立董事意见
1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我们同意该预
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全票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我们同意该预
案。
三、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公司董事未来6个月内无
增持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
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
须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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