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16)000582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16)000582 号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财务报表,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利润表、合并
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
具了天衡审字(2016)01026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有关要求,贵公司
编制了后附的上市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上述汇总表与贵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
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贵公司关联交易所执行的相关审计程序及上述核对程
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15 年度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年度报告使
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上市公司 201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