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佛山
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仪器”或“公司”、“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南华仪器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6.08 元。公司本次发
行 A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64,016,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1,5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516,000.00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已于 2015 年 1 月 2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 XYZH/2014GZA100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决定,本次募集资金
按项目存放于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桂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户中,专款专用,并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16年3 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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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 截止 2016 年
序号 项 目 3 月 31 日累
金额 计投入金额
年产 600 套机动车环保安全检测系统
1 9,588.67 1,389.09
生产项目
年产 310 台(套)红外烟气分析仪器及
2 2,898.89 348.48
系统生产项目
3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463.98 684.09
合 计 14,951.54 2,421.66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部份募集资金出现闲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可滚动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一)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亦发表了
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资料、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并将在未来关注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华仪器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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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仪器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南华仪器本次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计划,但现金管理在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进行实
施,同时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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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江东 梁 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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