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我们对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去的审计服务过程中,独立、公正、

专业,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 FountainVest China Growth Partners GP2 Ltd.

或其附属机构共同出资设立 Focus Media FountainVest Sports JV L.P./分众

方源体育有限合伙(暂定名)的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因此,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

独立董事:杜民、葛俊、葛明、卓福民

2016 年 4 月 8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分众传媒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