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5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及
确定 2016 年考核目标的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考核的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与任务指标、绩效考核相联
系,体现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
2、董事会对《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的审议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考核指标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确定的 2016 年考核指标体现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有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符合
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约束与激励并重,促进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得以实
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确定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2016 年考核指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启源机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高管
人员薪酬考核及确定 2016 年考核目标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闫长乐 赵守国 李秉祥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