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16-03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
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
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 7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子公司资产担保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有关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的《关于以子公司资产担保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
1、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委
托贷款壹亿伍仟万元整,期限 6 个月,该笔贷款由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发放。
同意公司采用以下措施向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全资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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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榆亚大道的新大洲三亚印
象的房产(地下一层至地上二层)提供担保,总建筑面积 14,487.17
平方米,产权证号:三土房(2013)字第 09046 号和三土房(2013)字第
09202 号。
本公司保证对于所贷款项按时还本付息。
2、董事会同意授权副董事长兼总裁杜树良先生全权办理上述贷
款的相关事宜,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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