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16-032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计划概述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以金融 IT、征信、大数据、支付为基础,打造金融互联网生
态服务体系的战略发展规划,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3,050.00 万元参
与发起设立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出资后占东
亚前海证券注册资本的 26.10%。
东亚前海证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与香港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
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补充协议十的相关规定,由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东
亚银行”)与本公司及其他出资人共同在深圳前海申请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的外资
参股证券公司。东亚前海证券公司的设立,以及公司作为出资人参与发起设立东亚前
海证券等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审查
批准。
本项投资计划已经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
司开展东亚前海证券公司的设立申请工作。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并属于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
4.注册地:深圳前海
5.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以中
国证监会的审查批复为准)
6.股权结构:
东亚前海证券由东亚银行、本公司及其他出资人共同发起申请设立。本公司计
划出资人民币 13,050 万元现金,占东亚前海证券注册资本的 26.1%。具体出资股东
及股权构成将在股东申报材料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后确定。
三、主要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东亚银行于 1918 年成立,现为香港最大的独立本地银行,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综合资产总额达港币 7,814 亿元(1,008 亿美元)。东亚银行于香港联合交易
所上市,为恒生指数成份股之一。
东亚银行拥有庞大的服务网络,于全球设有逾 240 个网点,覆盖香港、大中华
其他地区、东南亚、英国和美国等地,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企业银行、个人银行、财
富管理及投资服务。
四、参与发起设立东亚前海证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发起设立东亚前海证券公司的目的
公司近年来充分利用在金融信息化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技术领域积累的优势,制
定了以金融 IT、征信、大数据、支付为基础,打造金融互联网生态服务体系的战略
发展规划,通过对外投资和收购兼并等资本市场手段,在金融综合服务领域进行了
一系列的布局,为企业打开了全新的发展局面。目前,公司业务已涉及金融信息化、
移动商务服务、数据服务、电子商务、个人征信、互联网保险、移动支付服务等各
个领域。本次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东亚前海证券公司,旨在推进落实公司金融互联网
生态体系战略发展规划,拓宽公司金融服务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股
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存在的风险
1. 审批风险
由于证券公司的设立,以及本公司作为出资人发起设立证券公司等事项均需经
中国证监会的审查批准,客观上存在不被批准或核准的可能性,因此公司本项投资
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运营管理风险
拟设立的东亚前海证券公司初始成立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其人员配置、系统建
设、市场开拓、管理制度等都需要一个建设和完善的过程。东亚前海证券公司设立
后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条件的顺利建设,能否实现健康高效地运营,实现预期发展
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 短期盈利风险
如果东亚前海证券公司设立及本公司作为出资人发起设立东亚前海证券公司获
得证监会批准和核准,由于证券公司的开办和收入实现需要一定周期,产生盈利所
需的时间可能较长,投资收益可能在东亚前海证券稳健发展后逐步实现,本项投资
存在短期内不能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证监会批准设立证券公司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预计本次参与发起设立东
亚前海证券公司的投资计划对公司 2016 年度业绩不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本项目获得
证监会批准设立后,能够实现规模化收入并实现预期盈利,则会给公司带来长期的
收益。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项投资计划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