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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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16-040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副董事长的选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张宝新先生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本次公司副董事长的选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张宝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特此发表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戈向阳 陈胜华 李 鸿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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