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1 01: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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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临 2016-02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4 人,实到监

事 4 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及其形成的决议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合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

格履行诚信义务,勤勉敬业,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及高管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

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公司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

良好,未发现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完整、真实,客观、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致同

审字(2016)第 350ZA14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可信。

(3)检查公司内控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完善企业

内控体系,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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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严格执行专户存储规定,

募集资金专项使用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5)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子公司金昌龙公司与华安县国土

资源局签订土地收储协议。华安县国土资源局有偿收回子公司金昌龙公司持有的华国土

资挂(商)2011-07-01 号商住用地,由华安县国土资源局返还金昌龙公司先前缴纳的土

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净额 2461.73 万元,并按月利率 0.6%支付金昌龙公司利息 590.92

万元,作为资金占用补偿款。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2011 年 4 月公司与华安县政

府签订的商住用地购置协议,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关联关系,决策和执行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程序合法、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6,394,156.22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

公积金 11,639,415.62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77,291,325.68 元,扣除本年度已

分配的 2014 年度股利 39,955,357.1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为

542,090,709.18 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 39,955,357.1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

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 2015 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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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致同专字(2016)第

350ZA014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1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1、 关于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闽台龙玛直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的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

子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有利于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日常关联交易

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政策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苏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监事侯选人简历见本公告

附件一。

上述第 2、3、4、5、9、10、12 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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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监事侯选人简历

苏晔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职国

机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资产财务部总经理。1996 年 8 月~1997 年 2 月为中国成

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财务部职员,1997 年 2 月~1998 年 2 月任中成集团凭祥分公

司财务部经理,1998 年 2 月~2000 年 12 月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财务科科

长,2000 年 1 月~2008 年 4 月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08

年 4 月~2014 年 8 月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4 年 8 月~

2015 年 12 月任国机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

国机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资产财务部总经理。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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