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之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六年四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公司”或“发行人”)201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华电重工 201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的资金于 2015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1186 号),华电重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5,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20 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58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
[2014]第 1-0008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不含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以前年度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已使用金额 使用金额 余额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
1 54,760.00 5,200.00 49,560.00
造基地二期项目
2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 30,752.00 11,342.74 19,409.26
3 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 23,936.62 23,936.62
4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522.00 16,522.00
5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 18,609.38 15,108.00 3,501.38
合计 144,580.00 15.108.00 20,044.12 109,427.88
说明:除上述项目外,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
产品58,000.00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共计133,302,418.1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公司已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做出了
具体明确的规定。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存放、使
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签订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
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初始存储金额
(含利息)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 20000017039383896688812 165,220,000.00 36,593,969.9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692735237 546,886,200.00 41,421,712.49
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
110906781410918 733,693,800.00 48,714,315.21
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1205018570000000218 6,572,420.55
北辰支行
合计 1,445,800,000.00 133,302,418.15
3、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投入募集资金共计 20,044.12 万元,其中:2015 年 4 月 14 日提取
募集资金 5,200.00 万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中“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
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
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 2015 年 4
月 8 日出具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5]第 1-00416 号)。2015 年 1 月 7 日提取
募集资金 3,501.38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2015
年 12 月 25 日,提取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
限公司增资。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对该增资款进行专户管理,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12 月 30 日合计支付购置款 11,342.74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累计募投资金
使用金额为 5,200.00 万元,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累计募投资金使用金额
为 18,609.38 万元,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累计募集资
金使用金额为 11,342.74 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35,152.12 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5,152.12 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总额 144,580.00 本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44.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152.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本期末累 截至本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本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本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 入进度 (4)=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 的差额(3)=(2)-(1) (2)/(1) 期 化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
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 54,760.0
30,000.00 5,200.00 5,200.00 -24,800.00 17.33 不适用 否
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 0
目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
30,752.0 11,342.7
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 30,752.00 11,342.74 -19,409.26 36.88 不适用 否
0 4
套项目
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 23,936.6
23,936.62 -23,936.62 不适用 否
产品扩大产能项目 2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 16,522.0
9,706.00 -9,706.00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0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 18,609.3
18,609.38 3,501.38 18,609.38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项目 8
144,580.
合计 113,004.00 20,044.12 35,152.12 -77,851.88
00
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拟研究调整优化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以自筹资金 52,022,772.06 元预先投入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所涉及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总额 144,580.00 本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44.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152.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本期末累 截至本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本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本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 入进度 (4)=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 的差额(3)=(2)-(1) (2)/(1) 期 化
的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募投资金 5200 万元置换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
地二期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 亿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5.8 亿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情况
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以自筹资金 52,022,772.06 元预先投入华电曹
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
和海域使用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募投资金 5200 万元置换华电曹
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况
(一)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根据公司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
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0
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根据公司 2015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及公司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用以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8,000 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认购金额 年化 投资期限
公告编号 理财产品名称 理财机构 产品类型
(万元) 收益率 起息日 到期日
临 稳健系列人民币 90 天期 保本保证 2015 年 1 2015 年 4
北京银行 18,000 4.40%
2015-006 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 收益型 月9日 月9日
产品(SRB1501050)
稳健系列人民币 49 天期
临 保本保证 2015 年 4 2015 年 5
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 北京银行 10,000 4.60%
2015-014 收益型 月3日 月 22 日
产品(SRB1504013)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 保本型固
临 2015 年 4 2015 年 10
石”118 期保本型收益凭 招商证券 20,000 定利率收 5.60%
2015-014 月3日 月8日
证(S50956 ) 益凭证
临 非凡资产管理 61 天安赢 保本保证 2015 年 4 2015 年 6
民生银行 10,000 4.60%
2015-024 第 043 期对公款 收益型 月8日 月8日
稳健系列人民币 49 天期
临 保本保证 2015 年 4 2015 年 7
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 北京银行 10,000 4.55%
2015-024 收益型 月9日 月8日
产品(SRB1504013)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 保本型固
临 2015 年 4 2015 年 10
石”118 期保本型收益凭 招商证券 8,000 定利率收 5.60%
2015-024 月 10 日 月8日
证(S51435 ) 益凭证
稳健系列人民币 90 天期
临 保本保证 2015 年 5 2015 年 8
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 北京银行 10,000 4.45%
2015-032 收益型 月 26 日 月 24 日
产品(SRB1505163)
招商证券收益凭证-“磐 本金保障
临 石”190 期本金保障型固 型固定利 2015 年 6 2015 年 10
招商证券 10,000 5.00%
2015-038 定利率收益凭证 率收益凭 月 10 日 月8日
(S58416) 证
稳健系列人民币 56 天期
临 保本保证 2015 年 7 2015 年 9
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 北京银行 10,000 4.00%
2015-044 收益型 月 16 日 月 10 日
产品(SRB1507109 )
稳健系列人民币 153 天期
临 保本保证 2015 年 8 2016 年 1
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 北京银行 10,000 4.00%
2015-053 收益型 月 25 日 月 25 日
产品(SRB1508121 )
稳健系列人民币 185 天期
临 保本保证 2015 年 9 2016 年 3
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 北京银行 10,000 4.00%
2015-055 收益型 月 11 日 月 14 日
产品(SRB1509043)
稳健系列人民币 86 天期
保本保证 2015 年 10 2016 年 1
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 北京银行 18,000 3.80%
收益型 月 10 日 月4日
临 产品(SRB1510015 )
2015-057 稳健系列人民币 151 天期
保本保证 2015 年 10 2016 年 3
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 北京银行 20,000 3.80%
收益型 月 10 日 月9日
产品(SRB1510016 )
说明:报告期内,均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本金和收益。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华电重工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