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盛: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1 00: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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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6-034 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的方式向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皇廷国际大酒店珊瑚厅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现场与会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徐亚林先生因出差

委托董事姚建芳先生代理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全泽先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梁

永明先生代理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

阮伟祥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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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830,229,031.3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83,022,903.1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84,185,457.90 元,扣减 2015 年 6 月已分配股利

813,332,965.00 元,2015 年末的未分配利润为 918,058,621.13 元。

1、利润分配预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预案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的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金额(万元)

1 阮伟祥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1,683.41

2 阮兴祥 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126.00

3 项志峰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6.00

4 罗 斌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96.00

5 徐亚林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106.10

6 周勤业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0

7 全 泽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0

8 孙笑侠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0

9 梁永明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 年 2 月 9 日任职) 7.12

10 吴仲时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5 年 1 月 14 日辞职) 0.31

11 王 勇 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35.50

12 阮小云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0.90

13 倪越刚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1.00

合 计 3,228.34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15 年度考核结果及 2016 年度目标

考核的议案》

2015 年度公司不计提考核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金额(万元)

1 阮伟祥 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1,683.41

2 项志峰 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常务副总经理 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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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罗 斌 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财务总监 96.00

4 徐亚林 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 1,106.10

5 姚建芳 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 76.00

合 计 3,087.51

201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目标考核如下:确定 2016 年度考核基数目标为

25 亿元,完成基本利润目标的,按不高于 3%的计提比例提取基本考核奖,完不

成基数目标利润的按比例下浮计提比例,超额完成部分在 20%范围内的,按不高

于 5%的计提比例提取超额考核奖,超 20%以上部分按不高于 10%的计提比例提取

超额考核奖,以上考核奖均在所得税前列支。具体奖励比率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按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在明年的

年度董事会上审议考核结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该考核奖。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四名关联董事阮伟祥先生、阮兴祥先生、周征南先生、姚建芳先生

回避表决,由其他五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的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5 号)。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担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6-036 号)。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

作和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2015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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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循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

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含国债回购等)的投资,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号)。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

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38 号)。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银团贷款及抵押合同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拟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等 6

家银行共同签订《人民币贰佰亿元华兴新城项目银团贷款合同》,同时拟与代理

行签订《抵押合同》。

1、作为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方,公司同意借款人向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作为牵头行)等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

借取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银团贷款(“银团贷款”),并签署相关

融资文件。

2、就银团贷款,公司同意人民币 55 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有关保证的

具体条款和条件以本公司与银团代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同意就银团贷

款向银团出具承诺函,具体承诺条款以本公司向银团出具的承诺函为准。

2、就银团贷款,公司同意上海晟诺置业有限公司以华兴新城 08-01、08-04

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予银团,有关抵押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上海晟诺

置业有限公司与银团代理行签署的抵押合同为准;

3、就银团贷款,公司同意上海华海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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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予银团,有关质押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上海华海

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与银团签署的质押合同为准,并同意上海华海房地产开

发经营有限公司就银团贷款向银团出具承诺函,具体承诺条款以上海华海房地产

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向银团出具的承诺函为准;

4、就银团贷款,公司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龙盛集团控股(上海)有限公

司承担人民币 9 亿元连带保证责任并作出相应的股东决定。有关保证的具体条款

和条件以龙盛集团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与银团代理行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5、同意授权董事长阮伟祥先生作为本公司的授权代表,签署担保合同、承

诺函等相关融资文件。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

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银团贷款及抵押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 号)。本

议案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对

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号)。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公

告的《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41 号)。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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