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编号:2016-012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拟对公司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以资助其发展主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担保和财务资助
1.1、担保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神剑”)因生产经营需要,需公
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 20,000 万元)
的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0%。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
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进口信用证等业务。
1.2、财务资助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此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2)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自该笔借款发放之日起 1 年。
4)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6%计算
5)还款方式:借款人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偿还本息。
6)还款保证:借款人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偿还
2、被担保和财务资助人基本情况
2.1 公司名称: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
2.2 经营范围:聚氨酯树脂系列产品、涂料(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系
列产品、环氧树脂和聚酯树脂系列产品以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
贸易、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同时承接中试业务和销售中试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3 股权结构:
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 98.87%;安徽大
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1.13%。
2.4 资产情况
项目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15,751.32
负债总额 8,057.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93.46
营业收入 10,128.21
净利润 686.75
目前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二、对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和财务资助
2.1、担保
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嘉业”)因生产经营需要,需
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含 20,000 万元)
的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0%。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用于相关子
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进口信用证等业务。
2.2、财务资助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整(此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2)借款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自该笔借款发放之日起 1 年。
4)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6%计算
5)还款方式:借款人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偿还本息。
6)还款保证:借款人按照协议约定按期偿还
2.3、被担保和财务资助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航天、航空、高速列车、城市轨道列车工装模具及金属零部
件、复合材料、碳纤维制品的设计生产;航天、航空地面设备设计制造;地面机
载设备制造,复材结构修理,飞机内装饰(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机电产
品(不含汽车)制造和销售;蜂窝产品制造和销售;软件开发;其它非标产品的
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 (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3)股权结构:
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股 100%。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和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黄山神剑和西安嘉业为神剑股份控股子公司,本次为黄山神
剑和西安嘉业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该公司财务状况
稳定,经营前景良好,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和财务资
助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是合理的,不会影
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股东大会意见
《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财务资助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六、其他事项
1、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次公告日,公司累计向黄山神剑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9,700
万元,财务资助为 1,986.27 万元。向芜湖神剑裕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 6,963.45 万元,向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 4,093.99 万元。
公司无其他对外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情况,无逾期的对外提供担保和财务资
助情况。
2、公司承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