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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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9 证券简称:兰州黄河 编号:2016(临)—33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临)-021)。2015 年 11 月 7

日、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临)-028)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临)-041)。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

的议案》,披露了《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

-02)。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6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深交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

核。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来的《关于对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

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1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

落实。期间,公司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停牌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6(临)-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临)-19),并按照相关规定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已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形成了《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对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并对《兰

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补充披露了相关内容。具体详

见同日披露的《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兰州黄

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编号:2016(临)-31)、《关

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32)、《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专

项核查意见》以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

(一)》。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起复牌。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

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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