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18: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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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6-043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580,306,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派0.8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2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

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a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

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a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8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80,306,696股,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812,429,374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年4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4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

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年4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979 周炜

2 00*****112 王英

3 01*****891 刘宁

4 01*****390 刘宁

5 01*****423 刘宁

6 01*****245 孙凯

7 01*****794 靳茂

8 00*****824 黄克华

9 01*****774 徐春华

10 01*****036 王利

11 01*****120 孙嘉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19日至登记日:

2016年4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4月

2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59,998,120 27.57% 47,999,436 15,999,812 63,999,248 223,997,368 27.57%

股份

高管锁定股份 159,998,120 27.57% 47,999,436 15,999,812 63,999,248 223,997,368 27.57%

二、无限售条件

420,308,576 72.43% 126,092,573 42,030,857 168,123,430 588,432,006 72.43%

股份

三、股份总数 580,306,696 100% 174,092,009 58,030,669 232,122,678 812,429,374 100%

七、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12,429,374股摊薄计算,

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9元。

2、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及数量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

并披露。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广中西路355号宝华中心10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靳茂、徐子同

咨询电话:021-26018382

咨询传真:021-26018347

九、备查文件

1、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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