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6-043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580,306,6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派0.8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2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
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
a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
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
a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8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80,306,696股,分红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812,429,374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年4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4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6年4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
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年4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979 周炜
2 00*****112 王英
3 01*****891 刘宁
4 01*****390 刘宁
5 01*****423 刘宁
6 01*****245 孙凯
7 01*****794 靳茂
8 00*****824 黄克华
9 01*****774 徐春华
10 01*****036 王利
11 01*****120 孙嘉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4月19日至登记日:
2016年4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4月
2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59,998,120 27.57% 47,999,436 15,999,812 63,999,248 223,997,368 27.57%
股份
高管锁定股份 159,998,120 27.57% 47,999,436 15,999,812 63,999,248 223,997,368 27.57%
二、无限售条件
420,308,576 72.43% 126,092,573 42,030,857 168,123,430 588,432,006 72.43%
股份
三、股份总数 580,306,696 100% 174,092,009 58,030,669 232,122,678 812,429,374 100%
七、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12,429,374股摊薄计算,
2015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9元。
2、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及数量将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
并披露。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广中西路355号宝华中心10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靳茂、徐子同
咨询电话:021-26018382
咨询传真:021-26018347
九、备查文件
1、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