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成药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4-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双

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

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双成药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2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874号)核准,公司于2012年7月30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主承销商承销费、保荐费和其他费用50,380,280.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人民币549,619,719.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2年8

月3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2]010528号《验资报告》。

2015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339,443,719.55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85,050,192.24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35,430,473.11元,其

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0.00元,差异35,430,473.11元。差异原因如下:

1、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及投资人民币理财产品收

益36,449,541.06元;

2、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发生的手续费支出10,042.82元;

3、本年度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前,将剩余募集资金1,009,025.13

元转出至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于2015年12月23日注销)。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波双成”)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0.00元,其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1,122,750.73

元,差异1,122,750.73元,系误将非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所致,公司已于2016

年1月25日将非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部的募集资金专户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的募集

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零。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了《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及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

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

证专款专用;公司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和其他相关法定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 39210188000321969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11013565316701

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

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 357167504419

支行

注: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原名深圳发展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2年9月3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深圳

发展银行海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5年4月13 日与中国银

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人指

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

一次或累计12个月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银行

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公司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由人民币2亿元提高至3.5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为控制

风险,公司承诺,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一年以内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

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

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业经2014年9月16日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 39210188000321969 199,620,000.00 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 392101810000406132 150,000,000.00 定期

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 12013565316701 200,000,000.00 定期

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 357167504419 1,122,750.73 活期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区支行

合计 549,620,000.00 1,122,750.73

注1:初始存放资金549,620,000.00元,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9,619,719.13元多280.87

元,系公司多存入募集资金账户款项,公司已于2013年2月25日将其转出。

注2: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15年

12月23日注销,注销前募集资金余额1,009,025.13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注3: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宁波双成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

额1,122,750.73元,系非募集资金误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致,公司已于2016年1月25日将非

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并于当日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9,443,719.55元,具体情况详见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与其相关的收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部分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2012

年8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金额为125,316,413.89

元。经公司2012年9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12]010569号报告鉴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

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5,316,413.89元。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5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6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进行增资,用于抗肿

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宁波项目”),增资完

成后宁波双成的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到16,600万元。该项增资业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波双成在中国银行

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该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并根据法律法

规的要求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截止2015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9,600万元已全部用于宁波项目的支

出。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新股超募资金金额为249,468,719.13元。根据公司2013年12月10日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固体制剂项目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33亿元新建固体制剂项目。

2014年7月28日,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

议书》,拟在宁波杭州湾新区投资建设“抗肿瘤药物和口服固体制剂产品的研发和

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双成作为实施实体。根据宁波项目的规划,该项目

建设内容亦包括了固体制剂车间的建设。为了避免重复建设,避免超募资金投资浪

费,保证超募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合理规划公司产品的产能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经公司审慎考虑,决定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

的“新建固体制剂项目”。该事项已于2014年12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2014年5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新建冻干第四车间的议案》以及2014年12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公司将原“固体制剂项目”已经完成土建工程投资额1,776.57万元转入新建冻干第

四车间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由5,260.00万元调增至7,036.57万元。截止2015年12

月31日,新建冻干第四车间项目已累计投入6,949.12万元。

根据2015年2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3月3日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剩余超募资金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收购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6%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剩余超募资金2.05亿元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亿元,共计5.05亿元收购浙江巨

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杭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6%股权(以下简称“收购杭

州澳亚项目”)。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5亿元用于收购杭

州澳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46%股权的部分支付对价,剩余的3亿元股权支付对价由公

司通过自筹资金完成支付。经2016年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及2016年3月4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6] 219 号)

核准同意,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09,025.13元,已全

部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

上[2015]65号)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因公司人员疏忽,误将非募集资金转入

了以宁波双成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及时发现并于2016年1月25日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非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该事项并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针对该情况,公司已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业务,若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将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2015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其他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双

成药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

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

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

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双成药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和其他违规使用的情形;截至2015年

12月31日,双成药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改变实施地点和实

施方式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通证券对双成药业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桑继春 程从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961.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944.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33.2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505.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3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现 有 厂 房 技 改 及 新

否 25,253.55 25,253.55 686.82 18,378.34 72.78 2014 年 8 月 31 日 5,742.87 否 否

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本身不产生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761.55 4,761.55 3,077.56 64.63 2013 年 8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实际效益

2016 年 10 月 31 宁波项目尚未投

3.宁波双成增资项目 否 9,600.00 9,600.00 9,600.00 9,6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日" 产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9,615.10 39,615.10 10,286.82 31,055.90

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于 2016 年 1

1. 新 建 冻 干 第 四 车 间 2015 年 12 月 30 月通过 GMP 认

是 5,260.00 7,036.57 3,157.55 6,949.12 98.76 不适用 否

项目 日 证,本年度尚未

产生效益

2.收购杭州澳亚项目 否 20,500.00 20,500.00 20,500.00 20,5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5,760.00 27,536.57 23,657.55 27,449.12

合计 65,375.10 67,151.67 33,944.37 58,505.02

现有厂房技改及新厂房建设项目 2015 年应实现税后利润 10,218.43 万元,实际实现税后利润 5,742.87 万元,未达到预期目标,其原因主要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1、新版 GMP 改造影响了产能的有效发挥;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在研项目艾塞那肽原料药及制剂和依替巴肽原料药及制剂未能按照预期获得生产批件,未投入生产。

3、公司原料药车间虽然 2013 年 12 月已经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美国 FDA)认证通过,但拟出口的原料药品种尚需美国 FDA 认证后方能投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详见本报告三、(七)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详见本报告三、(四)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详见本报告三、(八)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详见本报告五

情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双成药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