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更名,原名为“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700 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字[2011]463 号《关于核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230,84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人民币 15.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059,595.0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531,230.8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2,528,364.20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
到位时间为 2011 年 7 月 14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上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的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衡验字
(2011)05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7年11月10 日,公司制定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8年11月,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2013年6月,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再次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进行了修订。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
办理手续。
2011年8月16日,公司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原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
公司,2012年10月更名为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就公司非公开发行新
股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252.84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607.03 万元,实际投入“6 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
项目 14,813.63 万元(其中拨付铺底流动资金 2,598.68 万元),以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9,045.53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0.71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并办理了两个
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分账户情况说明如下:
(1)以母公司-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23,252.84 万元,于 2011 年 7 月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1 年 8 月,公司以募集资金 23,252.84 万元
对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增资,通过该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
全部转入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
(2)以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6 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子公司——
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实施,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公司投
入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11 年 8 月,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收到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的出资
款 23,252.84 万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607.03 万元,实
际投入“6 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 14,813.63 万元(其中拨付铺底流动资
金 2,598.68 万元),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044.98 万元,将工程尾款支付后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银行利息 0.55 万元划入基本账户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支付银行手续费 0.71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办理了
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投入 本年度投入 累计已投入 实际投资 本年度实现的
承诺投资项目
总额 金额 金额 进度(%) 收益
年产 6 万吨环保型聚氨
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 23,254.46 602.67 14,813.63 63.70% 3,400.59
目
合 计 23,254.46 602.67 14,813.63 63.70% 3,400.59
注:项目经过建设已于 2013 年 4 月 28 日试生产成功交付使用,并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完成竣工决
算。
详见附件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于募集资金项目已竣工并完成决算,根
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 9,044.9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2015 年 7 月,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结余的银行利息 0.55 万元划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9,045.53 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并办理了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 2015 年度无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无先期投入。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
附件: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截至
是否
期末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 截至期 是否
募集资金 本报告 投资 到预定 本报告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 调整后投 末累计 达到
承诺投资 期投入 进度 可使用 期实现 否发生
金投向 目(含 资总额(1) 投入金 预计
总额 金额 (3)= 状态日 的效益 重大变
部分 额(2) 效益
(2)/(1 期 化
变更)
)
承诺投资项目
2013 年
6 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 63.70
否 23,254.46 23,254.46 602.67 14,813.63 04 月 3,400.59 否 否
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 %
28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254.46 23,254.46 602.67 14,813.63 -- -- 3,400.59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3,254.46 23,254.46 602.67 14,813.63 -- -- 3,400.59 -- --
募集资金项目按计划建设,项目已于 2013 年 4 月底试车成功并交付使用,并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完成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项目竣工决算审计。项目设计产能为 6 万吨/年,项目达效有时间过程。再加上受到宏观经济环境影响,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产能利用率未能达到预期,影响了项目效益,且员工薪酬等费用逐年增长,
体项目)
影响了项目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不适用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 9,045.53 万元,其原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时,考虑到依托的年产 5 万吨环保型
硬泡聚醚项目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工艺技术条件已十分成熟,对生产设备性能也有充分了解和把握,
如能把该项目与原年产 5 万吨环保型硬泡聚醚项目生产设备及公用工程更好地融合在一起,将更有利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于充分发挥两套生产设备的运行效率,还可提高公用工程的综合利用率。为此,公司认真进行了多次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论证。在确保年产 6 万吨环保型硬泡聚醚项目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对该项目原可行性报告中用地规划
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在工艺设计上进行了全面优化、在设备选型和材料选择上进行了创新,同时,
在工程招标、设备采购、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管理和把关,从而节约了大量的项目建设成本。另外还
包括利息收入等。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201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已支付完毕,将募集资金专户结余的银行利
途及去向 息 0.55 万元划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