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6-011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 7 名,7 名董事以现场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会议有效
表决票数为 7 票。会议由董事长马镇鑫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
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过认真自查论证,认为
公司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马镇鑫、
马佳圳和王在成回避表决。
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马镇鑫、马佳圳和王在成回避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以现金认购,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择机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马佳圳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
者,马佳圳为公司股东、董事和总经理,同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马镇鑫之子,其
他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
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除马佳圳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认购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
价格参与认购。
马佳圳承诺本次认购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且不超过 2 亿元,马佳圳最终认购
金额根据金明精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4)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届时的
市场情况择机确定下列任一定价方式:
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购报
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马佳圳将不参与申购报价,其将按照经上述定价原则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认
购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6,800 万股(含 6,800 万股),最终发行数
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应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如
下规定:
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②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3
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马佳圳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同时遵
循《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股份锁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的数量与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797.68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特种多功能膜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21,736.60
2 云端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0,492.10
3 农用生态膜智能装备建设项目 15,568.98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合计 67,797.68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
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
易。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10)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如
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本决议有效期自
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马镇鑫、
马佳圳和王在成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马镇鑫、
马佳圳和王在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5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马镇鑫、
马佳圳和王在成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广东金明
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马佳圳系公司股东、董事和总经理,同时是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马镇鑫之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马镇鑫、马佳圳和王在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广
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
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经与公司股东、董事和总经理马佳圳
协商,马佳圳同意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承诺认购金额不低于 1
6
亿元,且不超过 2 亿元,且不参与申购报价,无条件接受金明精机和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定价原则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认购股票。
双方就认购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马镇鑫、
马佳圳和王在成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
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马镇鑫、
马佳圳和王在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
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7
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公司全体 7 名董事与本议案内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均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同意将其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
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
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定以及有关的其他事项;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内的相关中介机构,
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认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
重大协议;
(4)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
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
交易等相关事宜;
(6)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
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的,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
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
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
(7)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
安排进行调整;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难以实施的情形,
或虽可实施但将给公司整体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之情形时,可酌情决定延期或
终止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计划;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
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上述事项完成日。
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马镇鑫、
马佳圳和王在成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完成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所涉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工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原
来的 242,483,991 元变更为 244,385,097 元;同时公司 2015 年的业绩指标未达
到《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解锁的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 1,061,500 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244,385,097 元变更为 243,323,597 元,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依法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
续。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情况,本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9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就 2015 年度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独立董事冯育升、刘莉、李昇平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拟订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11,913,794.20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39,468,986.80
元,201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9,303,345.71 元。公司
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44,205,1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2,210,259.05 元。
实施利润分配时确定的权益登记日的股数如有所变动的,以调整后的股数为基础
调整每股获派的现金红利,即每股获派发的红利=12,210,259.05 元/调整后权益
登记日股本总额。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及工
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审
11
核说明》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公
告。
关联董事马镇鑫、马佳圳和王在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 2016 年
度审计业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六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1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六亿元,在
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本决议有效期 1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额度在有效
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马镇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
内的所有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三亿元金融机构信用担保议案》
公司子公司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广东金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
汕头市辉腾软件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业务。为保障三个子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要,公司拟向上述三个子公司提供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的担保,期限为 1 年。
本决议有效期 1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额度在有效
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马镇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
内的所有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委托金融机构向子公司发放不超过两亿元信
用贷款的议案》
公司本着资金集中管理的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实施集中管控,发
挥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财务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盘活存量资金。根据
公司现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委托金融
机构向子公司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广东金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汕
头市辉腾软件有限公司为公司发放信用贷款,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两亿元。
上述信用贷款的委托有效期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
内可以循环使用。单笔委托贷款期限、金额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委托贷款业务委
托书》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马镇鑫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的委托合同或
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
2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16 年重点研发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研发项目的开展情况,决定将“智能柔性化生产吹塑成套
装备”和“三层共挤在线单向拉伸透气薄膜吹塑装备”两个项目列为公司 2016
年度重点研发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孙伟龙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8、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
益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公告》。
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孙伟龙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9、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
结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各激励对象行权需求,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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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本次行权事宜需在
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
本议案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孙伟龙
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随着公司组织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为充分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推动
公司发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了本地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状况,结合本公司经营现状研究制定如下薪酬调整方案:
调整后年度薪酬标准(人
姓名 职务 绩效薪酬的考核系数范围
民币万元/年)
李浩 副总经理 42 0.6-1.3
曾广克 财务负责人 42 0.6-1.3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林尧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稳定和发展的需要,增强公司的经营活力,继续提升公司的科学
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现提议聘任林尧
鑫为公司副总经理。林尧鑫的简历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林尧鑫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3:00 在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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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和表决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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