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24 证券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2016-019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4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
(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海洋王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唐小芬 方晓涛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 1601 号海洋王科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 1601 号海洋王科技
办公地址
技楼 楼
传真 0755-26406711 0755-26406711
电话 0755-23242666 转 6513 0755-23242666 转 6513
电子信箱 ok@oceansking.com.cn ok@oceansking.com.cn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特殊环境照明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涵盖固定照明设备、移动照明设备和便
携照明设备三大系列,包括200多种型号,广泛应用于电力、冶金、铁路、油田、石化、公安、消防、煤炭、部队、港口、
场馆、民航、船舶和机械制造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行业。
公司提供的照明设备能使客户在易燃易爆、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
等环境下获得一致和稳定的照明体验,能满足特种配光、信号、应急等特殊照明需求,同时满足节能、安全、环保、健康、
智能、个性化等方面的要求。
2、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LED在民用照明、商业照明领域的广泛应用,LED已开始逐步应用于特殊环境照明领域。特殊环境照明设备必须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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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足客户在易燃易爆、强振动、强冲击、强腐蚀、高低温、高湿、高压力、电磁干扰、宽电压输入等环境下正常运行的要求,
LED在特殊环境照明领域的应用,将能更好的满足客户对特种配光、信号、应急、节能、安全、环保、健康、智能等特殊照
明需求。
3、行业竞争格局
特殊环境照明行业是照明行业中的细分行业,市场需求相对分散,行业差异性相对较大。目前特殊环境照明行业的集中
度较低,规模较大的企业较少。大多数中小照明企业均以价格竞争为主要竞争手段,存在产品同质化的现象。尤其是近年来,
部分下游行业企业在物资采购方面开始实行集中招标的采购方式,不少特殊环境照明企业以低价策略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同
时,部分原从事商业照明的大型企业也逐步介入特殊环境照明行业,使得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各行各业的不断发展,对节能
环保及安全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能准确把握客户需求,掌握特殊环境照明核心技术,提供安全可靠、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
的企业,将赢得未来的竞争力。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3 年
营业收入 896,374,775.65 1,056,428,518.11 -15.15% 1,131,310,02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225,886.21 171,628,819.27 -60.83% 172,482,03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68,062,927.40 153,139,079.03 -55.55% 155,194,130.5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393,639.92 198,410,054.56 -46.38% 204,573,431.8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81 0.479 -64.91% 0.49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81 0.479 -64.91% 0.49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41% 15.29% -10.88% 18.17%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3 年末
资产总额 1,763,833,397.41 1,777,598,855.74 -0.77% 1,289,740,765.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33,944,830.04 1,535,010,240.18 -0.07% 1,025,329,877.86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36,950,411.32 206,477,270.80 195,193,811.18 357,753,282.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07,486.05 -35,568,737.90 8,134,319.57 74,652,81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7,768,704.79 -20,534,959.73 3,443,817.22 67,385,365.1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962,336.69 -4,112,046.43 166,438.55 156,301,584.49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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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17,978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18,552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周明杰 境内自然人 70.42% 281,694,299 281,314,000
江苏华西集团 境内非国有
5.92% 23,673,700 23,625,000 质押 23,625,000
公司 法人
徐素 境内自然人 2.85% 11,391,591 11,375,000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80% 3,201,700 0
公司
李彩芬 境内自然人 0.48% 1,902,800 1,900,000
杨谦 境内自然人 0.43% 1,702,638 0
黄修乾 境内自然人 0.38% 1,503,000 1,500,000
刘记沁 境内自然人 0.38% 1,500,000 1,500,000
淮北市倚天投
资有限公司-
倚天七剑下天 其他 0.35% 1,391,545 0
山 7 号证券投
资基金
四川信托有限
公司-金赢 37
号结构化证券 其他 0.34% 1,347,626 0
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前 10 名股东中周明杰、徐素之间是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及其他股东与周明杰、徐素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动的说明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杨谦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702,638 股,通过普通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的其他股东均未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
说明(如有)
公司股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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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9,637.48万元,同比下降15.15%;利润总额8,191.83万元,同比下降59.02%;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2.59万元,同比下降60.83%。2015年度,受宏观经济和照明行业竞争格局影响,导致公司销售收入
较去年同期下降,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由于收入下降影响,且公司2015年上半年决定分二次支付供应链管理部、品质保
证部和实验室三个部门员工搬迁补助3,471.88万元,导致公司利润下降。
报告期内,固定照明设备、便携照明设备及移动照明设备的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如下表:
固定和移动照明设备库存量加大,是由于东莞松山湖基地投产,为2016年备货;便携照明设备生产量减少是由于2015
年销量下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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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整体
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合并完成后,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经营,深圳市海洋王照明技术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取消。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 2016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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