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87 股票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3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无增加、变更议案
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点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
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15:00至2016
年4月19日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月静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0,01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16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有4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6,7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000%;通
1
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为23,29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160%。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81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0%。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股东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回避表决。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标的股票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2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禁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表决结果:通过。
1.0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8、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9、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1、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2、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侯亮来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
案》;
关联股东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将闫旭杰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联股东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将殷凤娇女士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联股东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股东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8,44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6
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0,00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
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80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9.9539%;反对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6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曾国林律师、王瑞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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