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相关规定,现拟对《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关
于股东大会投票方式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如
下 :
原为 修正为
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和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
途 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传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
股东大会提 供便利。 东大会提供便利。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