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1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
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4年度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回顾
股东大会召开
董事会召开次数 8 6
次数
现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次 是否连续2次 亲自出
次数 式参加会议 出席次 数 未亲自出席会 席次数
次数 数 议
4 4 0 0 否 3
201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都做了认真审议,并经过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的深入沟通和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
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总共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5 年 3 月 30 日就六届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当
期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议
案》、《关于 2015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化工一、
二期项目财产购买保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14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5 年董事及
管理层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上七个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5 年 4 月 30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次会议《关
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对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向盐湖镁业提供不超过 35
亿元财务资助、向盐湖海纳提供不超过 6 亿元财务资助)发表独立
意见。
(四)2015 年 9 月 17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五)2015 年 10 月 31 日对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间接全子公司上海富友房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六)2015 年 12 月 29 日对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201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本着勤勉
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201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全
程跟踪审阅,与公司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计机
构进行了充分沟通,提交了本人相关的审阅意见。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高管人力架构及岗位职责,
认真审核候选高管的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名合格人选。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审查了公司
2014年度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薪酬支付情况符合公
司薪酬体系规定。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除参加公司会议外,2015年本人利
用会议期间专程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对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建设
进展及试车试生产情况了解、对化工分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
进行了解、对海虹公司100kt/aADC一体化项目建设及试生产情况进行
了解、对钾肥生产销售情况进行了解并了解了公司各地区的生产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2015年6月23日—28日对公司五家对外销售公司内
蒙古北方盐湖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盐湖文通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盐湖
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盐湖汇力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盐湖化工
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并撰写了书面的调研报告。还采用不定
期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
不断更新专业知识。通过以上方式,本人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分支机构
运作的了解,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5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日常通过自学及传阅监管部门的学习文件,进一步
加深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2015 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故 2015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201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谨慎、认真、
勤勉地行使公司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任 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