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高新: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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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6-01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或取消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4 月 18 日—2016 年 4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4 月 19 日 9:30—

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 年 4 月 18 日 15:00—2016 年 4 月 1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科园南路 1 号海特国际广场 3 号楼 1 楼会议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郑德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 192,951,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25.4960%。

公司副董事长郑德华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黄海律师

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910,7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25.490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0.0054%。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937,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56,791,003 股的 1.4453%。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

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951,815 股,其中

赞成票 192,933,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05%;反对票 1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95%;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19,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8%;反对 1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8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951,815 股,其中

赞成票 192,933,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05%;反对票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6%;弃权票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19,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8%;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951,815 股,其中

赞成票 192,933,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05%;反对票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6%;弃权票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19,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8%;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951,815 股,其中

赞成票 192,933,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05%;反对票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6%;弃权票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19,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8%;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951,815 股,其中

赞成票 192,939,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4%;反对票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6%;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3

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25,0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0%;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951,815 股,其中

赞成票 192,933,4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05%;反对票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6%;弃权票 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19,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18%;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951,815 股,其中

赞成票 192,939,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4%;反对票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6%;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25,0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0%;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951,815 股,其中

赞成票 192,939,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4%;反对票 12,800

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6%;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25,0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0%;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951,815 股,其中

赞成票 192,939,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4%;反对票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6%;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25,0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0%;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2,951,815 股,其中

赞成票 192,939,01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4%;反对票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6%;弃权票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0,925,0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0%;反对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5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黄海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通过的

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0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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