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16-039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初灵信息”或“公司”)在2016
年预计向关联方杭州妙联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妙联”)和杭州
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科信息”)提供劳务和租赁服务,预计交易
总额不超过350万元。2015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9.23万
元。
2016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洪爱金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此议案无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6年预计 2015年度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劳
杭州妙联 不超过150万元 79.23
务和租赁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劳
莘科信息 不超过200万元 0
务和租赁服务
小计 不超过350万元 79.23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杭州妙联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 1 号 5 幢一层 1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永飞
注册号:330108000149489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物联网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
计算机软硬件、智能家居用品、手机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袁云鹏分别持有 92.6%、5%、
2.4%的股权。
目前经营情况: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未经审计总资产 190.64 万元,
净资产 161.7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74.59 万元,净利润- 261.81 万元。
关联关系:杭州妙联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认为杭州妙联具有履约能力,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二)公司名称:杭州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伟业路 1 号 5 幢一层 102 室
法定代表人:钱成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W2N11N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信息技术、
计算机软硬件、室内定位设备、电子配线架设备、机房监控设备、机柜设备、网
络安全设备;销售:室内定位设备、电子配线架设备、机房监控设备、机柜设备、
网络安全设备;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杭州初灵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分别持有 90%、10%的股权。
目前经营情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其未经审计总资产98.87万元,净资
产98.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99万元。
关联关系:莘科信息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方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结算方式 定价依据
参照非关联方报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和 货币资金
杭州妙联 市场价 价和周边房屋租
租赁服务 结算
赁价格
参照非关联方报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和 货币资金
莘科信息 市场价 价和周边房屋租
租赁服务 结算
赁价格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和租赁服务等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
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
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关联交易金额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
金额较少,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书面认可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
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且公司近年来与关联
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
响。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独立董事就公司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再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6 年公司与关联人杭州妙联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和杭州莘科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
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
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
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
同意《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 2015 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