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
以书面通知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发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并以电话确认。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上
午 9:00 在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14 人,现场
出席会议 12 人。公司董事长周秉利、公司副董事长李春龙因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本次董事会,二人均授权王胜平董事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公司监事会主
席郝润宝、公司监事王国润、李应科;公司财务总监白连富、公司副总经理
刘金毅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王胜平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4 月 20 日披露的《内蒙古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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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全文)》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草案)》
经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2015 年 度 , 母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191,212.51 万元,净利润-346,992.48 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57,711.38 万元,2015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89,281.10 万元。公司决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该议案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草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4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平、公正的,
不存在损害本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方包钢集团的董事回避了此项
议案的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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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续签资产租
赁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
议的议案(草案)》
关联方包钢集团的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盈利预测完成情况的说明》
关联方包钢集团的董事请回避这项议案的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 审议通过了《包钢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草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计划(草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为确保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调查,提议聘用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
公司中国最早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国内 12 家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国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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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在美国 PCAOB 登记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首批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大
型事务所。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4 月 20 日
披露的包钢股份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
缺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
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
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
证。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相符。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
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调整债务结构,包钢股份拟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期限不超过五年,注册额度不超过 30 亿的中期票据, 具
体发行计划将在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予以
确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改善资金状况,经与深圳皓天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公司拟将
焦化、炼钢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深圳皓天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融入资金 3.64 亿元,期限一年,综合成本为 4.55%,本金
到期一次付清,利息按季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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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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