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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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1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通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并以电话确认,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上午 8:00 在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郝润宝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上关于做好上

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监

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3、公司在 2015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未发现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草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有合

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测的议案(草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本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八、审议通过《包钢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

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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