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邦讯技术 公告编号:2016-010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庆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会董事 7 名,实参会董事 6 名,
独立董事李海舰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邦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3、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详情参见《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酆广增、李海舰、刘明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4、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345.1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87%;营业
利润511.5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76%;利润总额747.8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
降17.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4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9,124,369.96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35,551,567.2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期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 3,555,156.73 元,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124,369.96 元。
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0,0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800,600 元(含
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 160,020,000 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160,020,000 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20,040,000 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邦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邦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在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
作。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
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 10 亿元(含原有未到
期授信)。以上授信期限为本事项审批通过之日起 1 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合同
之日起计算。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
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
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延玲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延玲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11、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参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日刊载的《邦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王延玲,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 年 12 月出生,南开大学法学
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1998 年至 2000 年,任北京市梁
家园中学教师;2000 年至 2002 年,任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2
年至 2006 年,任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6 年至 2013 年,任北京
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4 年至今,任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王延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其任
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