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来源:深交所 2016-04-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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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6-005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7日以电话、

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

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孙祥祯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张立鸿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报告内容

真实反映了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以及战略规划等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谢青、陈皓明、娄爱东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5年度

报告》中“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此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5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16)020208

号审计报告,201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952,267.12元人民币。按2015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95,226.71元,扣除2014年度现金分红

20,108,000.00元,加上2014年底未分配利润316,709,407.75元,截止2015年12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335,258,448.1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864,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086,400.00元(含

税)。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执行,保证

了内控目标的实现。

公司独立董事对《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此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有部分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请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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