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1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有关
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45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1,257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66.00 元。截至 2012 年 8 月 2 日止,
公司已收到社会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829,62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
用合计为 41,812,400.00 元(其中已预付 1,200,000.00 元)后,于 2012 年 8 月 2 日通过主
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苏州工
业园区支行的 325605000018010225111 银行账户 289,007,600.00 元、工商银行苏州工业园
区支行的 1102020329000440448 银行账户 200,000,000.00 元、招商银行苏州相城支行的
512902000210909 银行账户 300,000,000.00 元,合计 789,007,600.00 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
人民币 6,138,614.0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1,668,985.98 元。公司计划募集资金
192,825,600.00 元,超募 588,843,385.9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以“利安达验字[2012]第 105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明 细 金 额
2012 年 8 月 2 日募集资金净额 781,668,985.98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100,820,009.17
减:2012 年度使用 10,941,792.35
明 细 金 额
加:2012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104,251.38
减:2013 年度使用 24,462,617.50
加:2013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425,823.80
减:2014 年度使用 49,223,088.04
加:2014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55,329,040.51
减:2015 年度使用 151,392,050.17
加:2015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26,838,009.53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527,526,553.9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管
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
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对南大光电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分别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以下简称“专
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椒南大光电”)
在中国银行全椒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2727893205),用于公司超募资金
投资建设项目“高纯砷烷、磷烷等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中试”的资金存放及监管,全椒南大
光电于 2014 年 8 月会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巩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 账 号 : 691668089 )、 浙 商 银 行 苏 州 分 行 营 业 部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3050020010120100074478),取消之前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02000210909)。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用于存储公司超募
资金。公司于 2014 年 8 月会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以
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形式
序号 存储银行
定期 7 天通知 活期 合计
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1 9,956,190.90 9,956,190.90
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 20,000,000.00 1,000,000.00 1,050,489.34 22,050,489.34
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工业园
3 55,367.57 55,367.57
区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4 47,666.95 47,666.95
州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工业园
5 325,230,000.00 325,230,000.00
区支行理财产品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6 157,100,000.00 157,100,000.00
州分行营业部理财产品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
7 13,000,000.00 86,839.21 13,086,839.21
椒支行
合计 502,330,000.00 14,000,000.00 11,196,553.97 527,526,553.97
注:初始存放余额中包括支付的发行费 7,338,614.02 元,扣除该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781,668,985.98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1)中,说明本年度与募集资金使用相
关的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抢抓 MO 源市场机遇,确保“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在“高纯
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的建设中,公司出于产能扩张和技术创新同步提升的考虑,
在扩大产业化规模的基础上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革新、引用新的材料、引进更加先进
的合成装置和自动化生产设备、引进更加精密的安全报警系统,因整体建设必须符合安全
生产的需要,故须建设远程控制中心和安全生产值班室。在此情况下,公司“研发中心技
术改造项目”建设原实施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平胜路 40 号内土地已不能满足原有的规划要
求。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已于 2013 年 2 月 25 日参加苏州工业园区工业用地招拍挂并成功
中标 DK20110038 地块,该地块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强胜路北、平胜路西,2013 年 3 月 5
日公司已付清全部土地款,2013 年 11 月取得了土地使用证。为保证“研发中心技术改造
项目”后续建设更能适合公司未来规划、发展,涉及的“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拟
变更到公司新购置地块中实施。2015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 3,675.76 万元,项目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底完成建设。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实施了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截至
2012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 10,082.00 万元人民币预先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安排的募投项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利安达专字[2012]第
1523 号”《关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201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10,082.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12 年 8 月 29 日,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2012 年 9 月,公司从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募投专户转出
10,082.00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已于 2013 年 8 月完成建设,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6,988.32 万元、实际投入 14,147.69 万元,结余 2,840.63 万元。2014
年 5 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新建 1.5
吨/年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人民币 2,840.63 万元
新建 1.5 吨/年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议案可以有效
利用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
体发展战略;同时,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新建 1.5 吨/年高纯三甲基铟生产线投入 1,865.4,1 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金额 588,843,385.98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为进一步推进公
司“高纯砷烷、磷烷等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中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
公司核心竞争力,2014 年 4 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6,534.02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进行增资,实施“高纯砷烷、磷烷等特种气体的
研发和中试”项目。2014 年 5 月,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2014 年 8 月全椒南大
光电已完成增资相关手续。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高纯砷烷、磷烷等特种气体的研发
和中试”项目投入 5,308.62 万元。
公司 2015 年 4 月 2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并经 2015 年 5 月 13 日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原总投资 2,294.24 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 3,675.76 万元对募
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增加投资后项目建设期限“研发中心技术改
造项目”增加投资后将推迟至 2016 年 12 月底完成建设。变更前研发大楼建设 688.24 万元、
研发设备购置 1,606.00 万元;变更后研发大楼建设 4,464.00 万元、配电系统建设 300 万元、
研发设备购置 1,206.00 万元。
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科华微
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并经 2015 年 11 月 13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出资人民币 4,272 万元受让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华”)
原股东持有的北京科华 14.24%的股份,之后向北京科华增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增资后合
计持有北京科华 31.39%的股份,从而以此项投资为契机进入集成电路产业最关键材料之一
的光刻胶领域。本次投资均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超募资金。截止报告期末,
该项目已完成资金划转手续,北京科华正在履行相关的批准手续。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改变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
(八)已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
“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已于 2013 年 8 月完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尚未支付的款项为 101,000.00 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使用不超
过陆亿伍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5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2015 年度,
公司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购买理财产品 32,523.00 万元、通过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购买理财产品 15,710.00 万元,合计 48,233.00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8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 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8,166.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357.0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043.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入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年度实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进度(%) 到预计
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日期 的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3)=(2)/(1) 效益
化
一、承诺投资项目
一期 2.5 吨 2011 年 4 月、
1、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
否 16,988.32 14,147.69 69.68 14,137.60 99.93% 二期 10 吨 2012 年 12 月、 -489.55 否 否
化项目
三期 10 吨 2013 年 8 月
2、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否 2,294.24 2,294.24 15.41 100.33 4.37%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282.56 16,441.93 85.09 14,237.93 -489.55
二、超募资金投向
1、增资全资子公司全椒南大
6,534.02 6,534.02 6,534.02 100.00%
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2、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3,675.76 3,675.76
3、关于投资北京科华微电子
12,272.00 12,272.00 12,272.00 12,272.00 100.00%
材料有限公司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2,481.78 22,481.78 12,272.00 18,806.02
合计 41,764.34 38,923.71 12,357.09 33,043.95 -489.55
“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计划在 2012 年底前建设完毕,“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计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年内实施完毕,未达到招股说明书进度
的主要原因:一是募集资金到位推迟;二是公司出于安全考虑、产能扩张和技术创新两头并举、同步提升的战略方针,在逐步扩大产业化规模的基础上持续进行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技术创新。“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因进行生产工艺革新、增加安装自动化生产装置、采用更加精密的安全报警系统等,该项目已经在 2013 年 8 月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底完成建设;“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因部分实施地点变更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底完成建
设。“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主要系进度延后及产品价格与预计相比有较大幅度下跌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1、2012 年 8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 192,825,600.00 元,超募 588,843,385.98 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6,534.02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实施“高纯砷烷、磷烷等特种气体的研发和中试”项目。股东大会已于 2014 年 5 月批准了上述议案。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成资金划转和
增资手续;2、2015 年 4 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3,675.76 万元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2015 年 5 月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3、2015 年 9
况
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
公司的议案》,拟出资人民币 4,272 万元受让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华”)原股东持有的北京科华 14.24%的股份,之后向北
京科华增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增资后合计持有北京科华 31.39%的股份。2015 年 11 月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截止报告期
末,该项目已完成资金划转手续。
2013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完成的议案》,内容
为: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工业园区平胜路 40 号变更到苏州工业园区强胜路北、平胜路西,延期至 2015 年 12 月建设完成。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项目延期至 2016 年 12 月底完成建
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产业化”项目已于 2013 年 8 月完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6,988.32 万元、实际投入 14,147.69 万元(其中已支付 14,137.59 万元、
原因 未支付 10.10 万元),结余 2,840.63 万元,主要是设备购置价格降低、考虑生产优化减少个别资产购置及流动资金未用足所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