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作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信证券”)
对永艺股份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
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慎调查,并出具了本核查意见。
一、投资概况
2016 年 4 月 15 日永艺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购买短期低风
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品种
理财产品全部为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等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要求。
(三)购买额度
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在上述额度
内,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
(四)相关期限
自 2015 年度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6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六)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
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3)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并定期进行修改。
(4)负责投资的相关人员离职的,应在第一时间修改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理财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
情况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以实
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
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
永艺股份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永艺股份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以实际发生额并连续十二个月内循环使用为计算标准)的自有资金购买短
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 懿 张邦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