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二)

来源:上交所 2016-04-19 01: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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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

作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对联创光电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5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670,000 股,发行价格为 6.29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7,094,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31,914,089.8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5,180,210.14 元。以

上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全部到位,并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中审国际验字[2012]01020254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 2008 年 8 月 23 日和 2012 年 12 月 27 日分别召

开了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了修订。

2012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南昌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谷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专款专用。

2014 年 1 月 14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国盛证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终止协议》,原存放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

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已分别转入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谷

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转为一般账户使用。

2014 年 7 月 11 日,公司、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西联融新光

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鉴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聘请了国泰君安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与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了《保荐协议终止协议书》。根据前述协议,公司与国盛证券关于公司 201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协议终止,国盛证券对公司 201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期结束后未完结的保荐工作将由国泰君安证券完成。因此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同国泰君安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

谱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谷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

省分行、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与国泰君安证券、高亮度超薄

LED 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二期)实施主体-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

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 2015 年 12 定期存单

2015 年年度利

开户银行 账号 月 31 日

息收入(元) 金额(元) 期限

余额(元)

14319101040014492 1,889,670.63 20,466,632.3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4319151300000007 5,256,166.32 3 个月

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

14319151100000008 15,857,732.87 6 个月

787010100100266388 2,603,407.56 58,775,771.81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87010100200114068 10,000,000.00 6 个月

南昌分行 787010100200114143 10,000,000.00 6 个月

787010100200113803 10,000,000.00 12 个月

2

106629000000051825 4,578,368.21 751,551.38

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106629000000053613 已转活期

有限公司红谷支行

106629000000053822 已转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1606100018010042929 18,113.6 393.88

江西省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0080188000014260 45,039.8 24,361,748.6

公司江西省分行

合计 9,134,599.80 104,356,097.99 51,113,899.1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高亮度超薄 LED 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

2013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201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中的 4,180 万元,变更

用于实施“高亮度超薄 LED 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本次变更后,实施地

点为深圳、南昌。待本项目建设完工并验收后,公司计划以经评估后的本项目资

产对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进行增资。

该变更公告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设立协同创新公司实施半导体照明产业化项目

201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14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9,774.90 万元调减为 6,550 万元;同时将“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6,550 万元)变更为出资新设江西联融新光源协同创新有限公司,由

新公司继续实施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

该变更公告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三)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

2015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5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同意将(1)“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6,550 万元中

的 6,200 万元,变更为向全资子公司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

“高亮度超薄 LED 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二期)”。(2)原计划由联融公

司实施的“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终止实施,联融公司转为实施“半导体

照明光源用 LED 器件产业化项目”。

该变更公告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半导体照明光源用 LED 器件产业化项目

2015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5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同意将(1)将“半导体照明光源用 LED 器件产业化项目”投资金

额由 19,570.24 万元调减至 6,550.00 万元,其中的 1,650.03 万元用于置换已使

用“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对联融公司的首期出资 1,650.03 万

元,其余用于对联融公司后续出资。(2)“半导体照明光源用 LED 器件产业化项

目”实施单位由联创光电变更为联融公司。(3)已使用本项目募集资金 645.86

万元购买的器件设备,由联融公司向联创光电购买并使用。

该变更公告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变更募投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2。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联创光电变更募投项目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联创光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

4

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联创光电 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709.4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723.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93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95.8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7.04%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

项目达到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投入金额与承 末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 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投入 累计投入 诺投入金额的 进度(%) 的效益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总额 用状态日

(如有) 总额 注 2(1) 金额 金额(2) 差额(3)= (4)= (注 3) 效益 大变化

(2)-(1) (2)/(1)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

否 5,243.66 5,243.66 5,243.66 21.94 672.45 -4,571.21 12.82%

设项目

半导体照明光源用 2,297.66

是 19,570.24 6,550.00 6,550.00 17.94 -4,252.34 35.08%

LED 器件产业化项目 (注 4)

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 -7.60

是 13,954.90 / / 0.00 / /

化项目 (注 5)

功率型红外监控系统

用 LED 外延材料、芯 否 21,919.64 21,919.64 21,919.64 118.09 642.30 -21,277.34 2.93%

片及器件产业化项目

高亮度超薄 LED 背光

3,815.13

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 是 0.00 4,180.00 4,180.00 4.37 -364.87 91.27% 已完工 485.11 否

(注 5)

目(一期)

6

高亮度超薄 LED 背光

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 是 0.00 6,200.00 6,200.00 568.33 568.33 -5,631.67 9.17%

目(二期)

合计 60,688.44 44,093.30 44,093.30 723.07 7,995.87 -36,097.43 18.13%

1、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拟定的研发项目随着时间的推移,

技术方向和市场需求出现新的变化,公司本着成本节约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

结合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方向和进度,使得募投项目未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达到计划进度。

(分具体募投项目) 2、功率型红外监控系统用 LED 外延材料、芯片及器件产业化项目:公司已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第六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终止该项

目,并将该项目中的 1 亿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收购浙江方大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并对其增

资,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经公司2013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2.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

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2亿元,已于2014年3月4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4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前提下,公司拟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自资金划出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2亿元,已于2015年3月3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帐户。

7

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12个月(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亿

元。

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高亮度超薄 LED 背光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目(一

期)使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3,898.20 万元(注 6),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4,180.00 万

元,结余募集资金 281.80 万元。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流程,强化内部管控,严格执行

多方比价采购及项目招投标制度,有效控制了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的成本,节省了不必

要的支出,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项目所采购的部分设备为国外进口设备,由于近年来人民币的升值,进口设备的

购买低于原拟定价格。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此处投入金额包含转换的原使用“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对联融公司的首期出资 1650 万元。

注 5、本年度以自有资金冲回原“半导体照明光源产业化项目”下列支的设备款 7.60 万元。

注 6、注 7:两处差异金额为应付未付设备尾款及其他未付款项。

8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金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资金总额 额(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化

高亮度超薄 LED 背光

半导体照明光

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 4,180.00 4,180.00 4.37 3,815.13 91.27% 已完工 485.11 否

源产业化项目

目(一期)

半导体照明光

半导体照明光源用

源用 LED 器件 6,550.00 6,550.00 17.94 2,297.66 35.08% 否

LED 器件产业化项目

产业化项目

高亮度超薄 LED 背光

半导体照明光

源及配套用导光板项 6,200.00 6,200.00 568.33 568.33 9.17% 否

源产业化项目

目(二期)

合计 16,930.00 16,930.00 590.64 6,681.12 39.4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见本报告之“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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